2005年12月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蛇头充当领队团队全是人蛇
  近日,以出境旅游名义组织他人偷渡,收取高额偷渡费用的犯罪嫌疑人张某、刘某被文成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。2004年初,张某、刘某在他人的组织、介绍下,以每偷渡成功一人收取12万元左右的价格,先后组织了22名偷渡客。张某、刘某收集了这22名偷渡客的护照和照片后,以出国旅游的形式骗取泰国旅游签证和约旦旅游签证,并冒用香港护照前往约旦国,企图继而偷渡到意大利等西欧国家。2004年4月初,两人将22名偷渡客集中到广州市等待出境。期间,两人还带领上述偷渡客到商店购买统一服装,作为“出境旅游的团服”以掩人耳目。同年4月12日,两人为了保证顺利出境,还对偷渡客进行出境前的培训,分发本人护照(附泰国旅游签证、约旦签证)和冒用的香港护照以及偷渡机票,要求偷渡客记住各自所冒用的香港护照上的基本资料,便于在境外偷渡时应付检查,并指明偷渡全程由刘某带队。
  次日,两人带领22名偷渡客从广州乘火车到深圳罗湖口岸,并由刘某引带企图经香港前往泰国。但其中8名女偷渡客因被香港入境处罗湖管制站以怀疑赴港目的为由而查扣,拘留了2周后退回深圳。此后,刘某只得带领14名男偷渡客从香港出境经泰国至约旦,在企图从约旦出境前往瑞士时,被约旦警方查获,约旦警方将刘某和14名偷渡客退回香港。香港入境事务处将上述人员直接遣返回温州。(叶坚丽)